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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导读:雾都孤儿

线话英语|2015-05-11 16:08:31

  One of Dickens most enduringly popular stories is Oliver Twist, an early work published 1837-8. Like many of his later novels, its central theme is the hardship faced by the dispossessed and those of the outside of tolite society. Oliver himself is born in a workhouse and treated cruelly there as was the norm at the time for pauper children, in particular by Bumble, a parish council official or eadle The story follows Oliver as he escapes the workhouse and runs away to London. Here he receives an education in villainy from the criminal gang of Fagin that includes the brutal thief Bill Sikes, the famous artful Dodger and Nancy, Bill whore. Oliver is rescued by the intervention of a benefactor - Mr Brownlow - but the mysterious Monks gets the gang to kidnap the boy again. Nancy intervenes but is murdered viciously by Sikes after she has showed some redeeming qualities and has discovered Monk sinister intention. The story closes happily and with justice for Bumble and the cruel Monks who has hidden the truth of Oliver parentage out of malice. Accusations were made that the book glamorised crime (like the ewgate Group of the period) but Dickens wisely disassociated himself from criminal romances. His achievement was in fact in presenting the underworld and problems of poverty to the well-off in a way rarely attempted previous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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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作者:查尔斯·狄更斯
   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1812年2月7日~1870年6月9日) 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著名小说家,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并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重要影响。
狄更斯1812年出生于英国朴次茅斯(Portsmouth),是海军职员约翰·狄更斯跟伊丽莎白·巴洛所生的第二个孩子。狄更斯5岁时全家就迁居占松(Chatham),10岁时又搬到康登镇(Camden Town)。
   小时候狄更斯曾经在一所私破学校接受过一段时间的教诲,然而12岁时,狄更斯的父亲就因债务问题而入狱,狄更斯也因此被送到伦敦一家鞋油场当学徒,每天工作10个小时。或者是由于这段经历,使得狄更斯的作品更关注底层社会劳动人民的生活状态。
不过后来由于父亲持续了一笔遗产而令家庭经济状态有所好转,狄更斯也才有机会从新回到学校。15岁时他从威灵顿学院毕业,随落伍入一家律师行工作,后来又转入报馆,成为一名报导国会辩论的记者。狄更斯并不接收很多的正规教育,基本上是靠自学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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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小说分析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戳穿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穿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宏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是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信念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切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涯。他抱着一个高贵的道德用意: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民不聊生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由于如此,狄更斯素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驳现实主义的首创人和最巨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状况,它一定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然而,咱们决不能把反应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事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利用的创作方式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别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假想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本人的道德空想,处处冲破自然的虔诚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措施有显明的差异。 CopyRight .com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应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腕。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决定,避免运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破弗语言尺度、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导,所接触的都是罪行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所有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奈阐明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幻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

       (二)在精良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件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情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范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偶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凑巧就是他亡父的挚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从前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述中充斥生活气息和豪情,使你读时弛缓得喘不外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认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

      (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恶的陈述讲演,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渴望能为他辩护多少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晓得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名流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取舍了一系列细节,岂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心田世界,表示了他极其丰富的设想力。他运用的艺术办法,不是“批评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夸奖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以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合乎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CopyRight .com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侮,因为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危害而独自逃往伦敦,可怜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盘算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错误“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凑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实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因为他当时病重昏迷,且样子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容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所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想到世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教唆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偿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从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处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注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遇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摈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善意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袒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因为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体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逝世的父亲的恼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狐群狗党,覆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些事情。

 



   合法罗斯小姐考虑怎么办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切磋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挚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逝世使费金团伙受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叛逃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件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续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连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金玉满堂,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仁慈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跟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腐化,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娇艳醒目的晶莹品格。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诚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去世所号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恰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而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思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逐个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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