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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两名女交警当街打架原因揭秘

线话英语|2013-07-16 11:15:06

  昨日,一段“唐山两名身穿制服的女子马路中对殴”的视频,跟天气话题一样在微博上“火了”,连@人民日报的官博都进行了报道!由于两女子战况激烈,视频又较为模糊,起初有网友猜测对殴的是“女交警”。很快,@唐山公安网络发言人作出说明,这两名女子是交通协管员,已经解除了劳务合同,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唐山女交警打架

  制服女车流中“开战”

  昨日一早,@人民日报报道了一条网友爆料的“实拍唐山两名女子马路中央厮打”视频。据介绍,这是发生在“唐山百货大楼附近马路上,两名女交警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拽着对方头发、死命扭打……后来,一名女交警过来劝架,这才平息‘战火’。”微博发出后,被转发超过6000条,评论近3000条。

  记者点击视频看到,在一个车来车往的红绿灯路口,两位身着白色衬衣式制服、深色长裤的女子正扭打在一起。扯头发、扇巴掌、拳头捶,两人的帽子都掉到地上,头发也打散了。

  车辆在她们身边往来不停,这两人的“战况”丝毫不受影响,持续升级。拉、扯、扇、拍、捶、扭、压……各种招式齐齐上场,在马路中央车流中施展开来。

  这时,从远处走来第三位穿制服的女子,试图拉开两人。直到她拉着二人说了些什么,她们才停手,但依旧互扯着没有放开。最后,互相揪了一把头发,才被拉开。

  从视频上看,拉开后,两人表情十分不满,互相指着对方说了什么。然后各自捡起帽子,甩头朝不同的方向走了。

  该视频较为模糊,看不清女子制服上面的字,有网友猜测“两人是交警”,也有人说“交警制服颜色”不对,但应该跟交通有关系。

  又见“临时工”已开除

  在网友议论纷纷时,@唐山公安网络发言人很快做出了回应。唐山公安表示,事情发生在2013年7月8日上午9时许,两名女子交通协管员在唐山市百货大楼交通岗发生了相互厮打。经查,该二人系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交警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因个人原因引发矛盾并当众厮打。鉴于二人违反工作纪律,造成恶劣影响,交警支队已于次日将两名当事人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交通协管员劳务合同。

  针对网友们关于“对殴女”所穿制服的疑问,记者查阅了解到,在2012年9月,通过层层选拨,经过正规培训后,唐山交警支队30名女子协勤上岗执勤,负责协助交警疏导交通。她们平均年龄21岁,主要在百货大楼岗和建华岗协助民警指挥疏导交通。

  一句“开除了”就能解决问题?

  网友“林雁的天空”认为事情“滑稽死啦”,两个人“光天化日厮打,花容俱损、威仪殆尽,或许是职业压力外加暑天气候恶劣,导致二人因小矛盾彻底崩溃爆发了。这时无论怎样,是不是要考虑一下语言和职业操守啊”。还有网友批评说,在执法岗位上打架,“丢人到地球外了”。出事了,固然是“临时工”素质不高,但管理方就没有责任吗,一句“开除了”就解决问题了?

  正如网友“懒狒儿”所言,一出问题,就赶紧抛出“只是劳务关系,先推脱自己的责任”。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不管是什么关系,我们在路上认的是你们交警!难道你们在路上执法我们要先问你是不是临时工?错了要认,别推脱责任,你们连道歉都没有。”

  @郑渊洁:两人已被当地部门证实是交通协管员。仿佛只要说是协管员,在马路中央打架就合情合理了。穿着制服,在上班时间和地点,就不能打架。何况影响交通安全?上岗前,没有职业培训吗?让如此不能控制情绪的人穿着制服站在马路中央打架,降低路口的通过性,没有人需要为此反思吗?

  @飘过南极的雪:公务员编制有限制的,要管理一个城市光靠公务员是不可能管过来的,所以才会有临时工。但不能什么人都招,临时工虽在法律上不具有执法者身份,但在现实中行使公权力,所以一定要严格。

  你认识吗?

  警察警衔都不“带拐”

  平时走在路上,扫一眼肩章,你能认出哪个是警察吗?河北首家网上警务室创办者、石家庄市安建桥警务站主任@片警吕建江做了一个图,给大家扫扫盲。

  据介绍,从警衔看职务的高低,原则是这样的:先看外侧的松枝、杠,再看豆;松枝比杠级别高,两道杠比一道杠高,有杠比没杠高,如果杠都一样,豆多级别高。

  特别提醒,“警衔凡是带拐的都不是正式警察”。在街头上您有时会发现有的穿着警察制服,左侧袖子上的臂章是“公安”,肩上的警衔是一个或者二个钝角拐,这是警校学员和见习警察的标识,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警察,不具有执法权。如果臂章是“治安”“保安”“经济”那就更不是警察了,是单位雇佣的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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